014 救命之恩不值钱
不过这不是重点。 王庆之试探着开口道:“那找到人了......” “不用麻烦二位。” 旁边听了半天江湖事,早就浑身难受的谷中书赶紧开口打断:“二位英雄,这事因我而起,理当由我解决,赵当家找到人请交给谷某处理。” 得知很可能不是意外,而是预谋。 差点就家破人亡,谷中书惊恐后怕之余,剩下的就是满腔怒火,只要找到活口挖出幕后主使,他相信不管是谁都会面临朝廷的天威雷霆。 唉!只希望五戒别全部家产都带在身边了,王庆之悻悻然放弃了念头。 官府介入了还有他什么事? “那当然没问题!大丈夫就应该恩怨分明,有仇报仇,老谷我支持你!” 赵雄欣然同意,他又不傻这事摆明了是麻烦,他可不想掺和,谷中书接手合情合理。 王庆之失望回头,就看见老赵正用一块布在包五戒人头,立刻精神一振赶紧对谷中书道:“对了,谷大人这五戒是朝廷通缉凶犯吧?” “是也不是。” “什么意思?” 王庆之有些懵。 “王大.....镖头有所不知,此人早年做事毒辣凶残,下手不留活口,从不留痕迹,没苦主就没案子,所以不算刑部的通缉犯,不过刑捕司里他又确实在通缉榜上。” 谷中书的解释还是让王庆之有些摸不着头脑。 “呵,王兄弟你吃镖局这碗饭迟早会跟刑捕司那些鹰犬打交道,那些家伙专门用来盯死我们这些江湖人的。” 赵雄嘴上不屑,可眼中的忌惮出卖了他真实心情。 “赵当家这话太过了,据谷某所知,刑捕司主要针对的是那些穷凶极恶,作恶多端的江湖败类,通缉榜单需要刑部多方查证后上报陛下定夺的。” 谷中书赶紧打宣传。 “哼!” 一提当今这位勇武不输武太祖的陛下,哪怕是无法无天的绿林好汉赵雄,也只能不甘用鼻音表示抗议。 王庆之听明白了,他以前还以为捕快相当于派出所民警,刑捕司刑捕就相当于刑警大队,原来不是,人家刑捕司相当于锦衣卫,东西厂那种部门。 “那到底有没有赏金呢?” 当然这些不重要,王庆之只关心这一点。 “嗯,这,谷某在刑部也就是个主事,刑捕司是直属尚书,陛下掌控,谷某实在不知。” 谷中书的话让王庆之大失所望。 “王兄弟,很缺钱?” 赵雄有些好奇,不是说朝廷对武将待遇丰厚,不输大臣? “缺,怎么不缺?我如今身上一文钱都没有。” 王庆之真诚望着赵雄眼睛老实回答,很希望赵雄能跟小说里那些绿林豪杰一样豪爽大方的丢个几百两给他。 赵雄愣了一下,眼珠一转露出满脸笑容,亲热的拍了拍王庆之肩膀笑道:“王兄弟真爱开玩笑,哈哈哈......老七你们赶紧的,尸体埋好了做好标记,回鸟嘴崖让义庄的人来收拾......动作快点,把马车拉上官道来........” 看着越走越快的赵雄,王庆之失望的叹了一口气,又把目光转向谷中书。 “王镖头你放心,谷某刑部还是有几份面子的,回头就去信帮你问问。” 谷中书就差拍胸口保证了。 唉!这年头救命之恩都不值钱了吗? 王庆之失落的摇了摇头,有气无力的转身去牵马。 “赵叔,你说得对,确实不应该多管闲事,我保证下次一定听你的。” 发现老赵赶来后,就一直跟在他身后一言不发,王庆之还以为他在生闷气,老年人嘛,性格跟小孩子一样,哄哄就好了。 “什么?哦!救都救了,只要你人没事就好,再说了赵家寨大当家加上一个是去咱南安府上任的官儿,救命之恩大过天,对咱家将来是好事。我是在想夫人说的话。” “我娘说什么?” “夫人听官家嬷嬷讲,说少镖头这等边疆沙场回来的兵将,煞气重,气性大,平时看上去没事,可性格多变,稍有触动便会出手伤人,我寻思着少镖头今儿个动手多半就是这个原因。夫人让我多注意,有苗头回头就把这事解决了。” 哟!厉害,这年头就知道战争创伤应激综合症了? 这属于心理病范畴了吧? 这年代怎么解决? “怎么解决?” 王庆之好奇了。 “简单,回头给少镖头娶个少夫人就成。” 老赵胸有成竹。 王庆之一个踉跄,好悬没跌倒:“这样也行?” “怎么不行?官家嬷嬷也是这么说的,我可是四处打听过了,那些犯病的老兵自从娶了媳妇就没一个再犯病的!” 这法子行不行王庆之不清楚,但是他知道自己绝对没有所谓的战争创伤应激综合征。 不过如果被认为有病,能娶个富家千金或者官家小姐,王庆之觉得自己绝不介意。 满怀憧憬,期待王庆之觉得心胸都开阔了许多,就连忙活了半天一文钱收获都没有的小小郁闷都抛在脑后。 一行人收拾一番重新上路,包括谷中书一家,经此一劫他是绝对不敢在没官兵护送的情况下去南安府上任了,得去鸟嘴驿上报等朝廷消息。 这一起行,王庆之才豁然发现,他想象中绿林群豪全员纵马狂飙,飘移不定,神出鬼没的形象崩塌了,居然全员是步行。 一问才知道,赵雄山寨上下千百号人,能载人驰骋的好马还不足十匹,还全划分给各处关键哨探以供消息传递之用,这次出行相迎王庆之带上了两匹已经算是场面隆重了。 想想也是,好马这东西可不好养,一匹好马不说价值,光养活就是一大笔开支,每年花的钱养十个壮劳力都有余。 要是赵雄山寨全员骑马了,估计早就被朝廷出兵灭掉了,理由都不需要。 说起马王庆之脑海里不由就浮现出一匹一身伤疤的,耳朵都缺了半截,夕阳下旷野扬蹄嘶鸣长啸,一副桀骜不驯样子的大黑马。 那是曾经陪他征战十年的宝马,现在回想起来它压根不像一匹马,更像一只披着马皮的猛兽。 当初王庆之发现它时,它还是一匹两岁左右马驹,在野马群遭遇狼群袭击野马王领着马群逃跑时,就只有它独自冲向了狼群。 一匹马冲进几十只百多斤的灰狼群展开一场血战,它不但踢,踩,居然还用嘴巴咬,看的一群旁观的巡边骑兵全傻了眼,包括当时还只是什长的王庆之。 也不知道怎么就触动了没心没肺的王庆之,不但出手救下了这匹变异马,还在荒野花了整整十天陪伴,驯服成他专用坐骑。 现在回想起来,王庆之只能说是物以类聚,一人一马都不合群,都是同类中的异类,属于突变物种。 可惜大黑马陪他战死了,这也导致王庆之现在对所有马都看不上眼,就拿今天这事来说,要是骑得大黑马,他只需挡住五戒一刀,大黑马就能眼不眨,速度不减的完成接下来的事,撞飞,再追上去践踏致死。 一匹心意相通的战马对于骑兵来说战力翻倍真不是开玩笑的。 记忆影响了王庆之心情,让他情绪莫名有些低落,他情绪一低落,众人马上就感受到了压力,所有人都莫名其妙觉得空气都粘稠了,呼吸都不畅,开口说话的更是一个没有。 幸亏十来里路并不远,一个时辰不到就能远远看见那座山势奇特的高山了。 “前面就是鸟嘴崖了!” 老赵开口打破了队伍中持续许久的沉默,让王庆之回过神来。 “到了!” 王庆之感叹一声。 遥望远处那座突兀悬空支棱出一角仿佛屋檐一般的大山,按照老赵的说法,到了这鸟嘴驿这趟镖就算安然走完了,虽然从这里到州府锦城还有百十里,但沿途集镇不断,不出意外几乎不可能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