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攻城,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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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九日,江苏淮安清河县。 清河县城已经被围七天了,奉天军队清河县的围攻不可谓不惨烈,护城河被填的七七八八,南门西门城墙日夜被轰击,如果这两门野战炮不是朱朝先自己亲自督造的,他根本都不敢这么玩。 换做是满清造的大炮,别说连续轰击七天了,两三天都要有炸膛的危险。 然而,七天的轰击,依旧没能让清河县城被攻克。 奉天军的兵,根本没攻过城! 或者说,这支军队,从建立到现在的时间太短,连像样的战斗都没打过几次,从上到下,从指挥官到基层士兵,都是门外汉。 “啐!还以为是什么通天悍贼呢,一个清河县就困了他们七日,哈哈!” “钦差大人马上就到了,到时候逆贼自当土崩瓦解耳!” 漕运总督杨锡绂亲临战场,隔着一条河朝朱朝先的阵地看去。 在他身边,是淮安巡抚等一系列大小官员。 原本,杨锡绂还担心朱朝先势大,攻打淮安自己的压力会很大,保不齐这个漕运总督的顶戴花翎都要拿下,晚节不保。 现在看来,当真是应了那句老话。 “呵呵,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听说这朱朝先其弟,还应了江宁乡试的举人,这可真是...” 淮安巡抚附和着杨锡绂,语气调侃,神情轻快。 杨锡绂凝神看了一会儿,反倒是用一种略带惋惜的口气说道:“这朱朝先倒也是个人才,如若能不行这等谋反之事,倒是能为朝廷效力,西南与缅甸战事不是久持不下吗?” “大人,这话可不能说!” 杨锡绂淡淡点头:“吾知,吾知矣。” 他已经派人向钦差大臣福隆安递过去了消息,请徐州总兵率军南下,堵截朱朝先部北窜的道路。 到时候贼人攻城不克,后路被抄,这场叛乱也就能平息了。 杨锡绂猜测的是月底之前,荡平朱朝先反叛。 从反叛到覆灭,历时两个月,一个不大不小的功劳,也能为自己的政绩簿上多添一笔。 “灭了倒也不错...” 他捋着胡须说道。 ... 六月二十日,正午。 “大将军,西边来人了!” 陡然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朱朝先是脸色苍白的,他现在身处的地方很危险。 北面是黄河,东北是清河县城,而东边则是以漕运总督督标和淮安绿营为主的朝廷官军。 现在,西边再来了人,留给朱朝先的就只有一个方向了。 南面! 也就是洪泽湖。 “来了多少人?是谁?” 他急问,马括表情有些丧气,说让朱朝先出来看看罢。 朱朝先咽了口唾沫,走出营帐,来到宽阔地方远远眺望。 三百骑甲胄鲜明,携枪挎弓的镶黄旗八旗骑兵,也正朝这边不停注视指点着。 为首的一人,甲胄格外鲜亮,显然是京城来的大人物。 至于在这三百骑兵后,另有近千人的绿营官兵。 “乾隆老儿钦点的钦差大臣,两淮观察使总督平定我们的福隆安。” 薛老一字一句的说道,朱朝先听完,问了句:“那些骑兵,是不是京师的满洲八旗?” 薛老默然不语。 “大将军!我看到单子卢那厮了,就在狗官旁边!” 朱朝先扫了一眼在福隆安身后的单子卢,很快略了过去。 他现在想的是,西边有这一千多人,东边也有一两千人,就凭他手里现在这三四千人,打两边都不现实。 可对方的援军都来了,如果还继续攻城的话,左右两边的官军不是傻子,肯定会找机会搞偷袭。 这种情况,要是洪泽湖上的后路再断掉,就彻底成了瓮中之鳖。 “退,还是强攻?” 朱朝先此刻头脑无比清醒。 别的就不说了,就单纯那福隆安从京师带出来的三百八旗兵,都能在自己的阵里来回冲锋,对上个三五倍的敌人不成问题。 他必须作出决定,关乎自己生命和追随他的几万人的命运的决定。 每一份每一秒都是煎熬。 次日,六月二十一日,清河县城依旧没能被攻克。 “昨夜朱贼的炮叫的好生凶狠,本官到了后半夜才睡下。” 城头,清河县令一脸轻松的说道,周围官员都一一附和。 “贼人的炮都打坏了一门,看今个早上他们的样子,是蔫了。” “哈哈哈!能不蔫吗?天兵一到,这等土鸡瓦狗,不过顷刻间灰飞烟灭耳!” 马括黑着张脸向朱朝先报告:“大将军,昨个的炮还没修好,说是至少得两天才行,两天黄花菜都凉了!” 朱朝先没回马括的话,昨天夜里,他的脑海里一直想着两个字,半夜几次起床,也都朝北面看去。 黄河! 说实话,他动了歹念。 但是真的让朱朝先动手,他又很难说服自己。 毕竟,那一掘,自清河以下,整个江苏中部,江淮之间都会化成一片汪洋。 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至少数百万人,都会因为他的原因而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保守估计,黄河大堤一旦掘开,还是在所有人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十万人因自己而死,都是少的。 犹豫,等待... 朱朝先在等,等后路的消息,如果老巢还能坚持一段时间,他就能再在这里跟满清继续耗着,直到耗到清河县被攻破为止,或者自己败了为止。 下午。 “大将军,八旗兵过河了!” 马括的嚷嚷声吸引了朱朝先的注意力,他抬头远眺,福隆安的三百八旗骑兵正在强渡北面的一条小河,而在他们的两侧,则是单子卢的千余绿营。 同时,天空上还响起了一道爆炸声。 这是信号弹。 朱朝先连忙跑出去,拿上望远镜就朝东看去。 果然,接到福隆安渡河消息的漕运总督督标,也跟着动了起来。 他们在河对岸的时候,朱朝先还能继续进行攻城,可对方一旦渡过河,朱朝先再想动一下,就要面临对方的进攻了。 “阻止他们渡河!” 朱朝先大声喊道,接着,回头冲进营帐里一把抓起自己的线膛枪出到了外面。 狗鞑子,今日你爷爷就是死了,也要拉几个垫背的! “快!快过去!” 马括竭力嘶吼着,手上的马鞭疯狂的抽打,奈何这已经是胯下的这匹劣马能跑的最快速度了。 一千多骑兵聚集在马括左右,他们是负责迎击即将渡过河的三百八旗骑兵的。 尽管人数占据绝对优势,可马括心里一点信心也没有。 抛开人数不谈,双方的马匹,武器装备,训练都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马括这边的马都是江淮之间的马,而且老弱参差不齐,个头普遍比满洲八旗骑的马矮上大半个头。 至于自起兵以来,一直被地方绿营吹捧的奉天军不可一世的装备优势,在来自京师整个满清朝廷最精锐部队的面前,那也是小巫见大巫了。 训练更是没法比,八旗子弟是比入关时差了很多,但再差人家也是有底子在的。 马括这边一千多骑都是硬凑出来的,马是凑的人也是凑的,有一大半都只是骑过几次马就被挑出来上了。 所以,当八旗骑兵渡河后,马括这边还没冲出两百米,阵形就散乱了起来。 这一幕落在奉天军眼中,是严重的士气打击,落在福隆安眼中,则是天大的笑话。 “啐!汉狗也配骑马?待我杀进贼营,取朱贼狗头来!” “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