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天才的进步
王南哈哈大笑:“太sao包了。” 库特斯乐呵:“我已经尽量不花里胡哨了。” 高淳:“看出了什么?” 项阳仔细的分析:“红眼羚羊的防御弱点无非就是眼睛和菊花,还有柔软的腹部。” “眼睛上面就是角,进攻它的眼睛很容易反被击伤。” “而它冲锋时,转身很灵巧,所以攻击菊花不太靠谱。” “所以库特斯选择了进攻它的脖颈。” 除了普通生物都有的巨大弱点之外,还有一些东西是防御比较差的弱点。 比如蹄子或者爪子的腕部,比如脖颈侧面。 而脖颈又是脊椎,属于一击必杀的要害部位。 其他要害大部分是内脏,都被保护了起来,脖颈反而是最容易攻击的地方。 高淳点头:“分析的很不错。” “不过。”高淳严肃:“你压根没分析到关键。” 高淳看着羊群:“有一头红眼羚羊被血腥味吸引,往这边靠过来了,你用两千KG力量和三十米每秒的速度,解决它。” 项阳抽出一把鬼斩刀,慢慢的走向了红眼羚羊。 项阳可不想杀一头红眼羚羊而引得整个羚羊群杀过来。 既然是两千KG加三十米每秒的速度,就等于是模拟普通初等武者。 面对这么大一群凶兽,初等武者必死无疑。 项阳也要严格的要求自己,进行训练。 羚羊发现同伴尸体又看到项阳后,直接冲了过来。 项阳侧身躲开冲锋,一刀劈砍在红眼羚羊的脖颈上。 “当!” 红眼羚羊脖颈皮肤炸裂,留下了一道十厘米长的口子,转过头来,继续冲向项阳。 项阳皱了皱眉头,找了个位置躲开,然后又是一刀 这一刀,没有砍在之前那个伤口上,而是在红眼羚羊的脖颈上留下了第二刀伤口。 红眼羚羊连续受创,眼睛通红,速度快了三分。 项阳险之又险的躲开,又是一刀。 再一刀。 直到第七刀,将红眼羚羊的颈椎砍断,红眼羚羊才在冲锋中倒在地上。 王虎:“可以啊,很强。” 王南:“这就是天才么,厉害了。” 项阳没好气:“别打趣我了,库特斯只用了一招就秒杀了红眼羚羊,我砍了七刀,花了十多秒才杀死它。” 王南摆头:“普通武者第一次进入荒野,第一次面对真正的凶兽,不尿裤子就不错了,十秒杀死一头初等兽兵,已经是我见过的人里面,做的最好的了。” 王虎点头:“别忘了,你用的是两千KG的力量,而不是你的全力,你用全力,一刀把红眼羚羊的头剁下来,跟玩儿似的。” 项阳疑惑,自己做的算好的了? 也对,人类修炼到武者之前,基本没有厮杀体验。 自己以前有过杀死受伤的嗜血坦克的经历,所以比他们冷静很多。 高淳:“你体会到差别了么?” 项阳:“我觉得有一点诡异,但没想通为什么,是因为武器的不同?” 高淳笑了:“胡扯,手斧尾刺可以刺,鬼斩刀就不能捅么,你为什么要用砍的。” “呃……”项阳愣了一下恍然大悟,对啊,一刀捅穿红眼羚羊的脖颈皮肤,刀口将它颈椎割开,它肯定必死无疑。 高淳这才带着项阳观察红眼羚羊的伤势。 “一般,如果选择了凶兽的大要害,想要一击必杀,就必须提高杀伤力。” “捅的穿透力,比劈砍强太多了。” “而如果是要破坏凶兽的攻击性,比如让它失去角或者失去蹄爪,才用砍这种方法。” 高淳指着伤口:“你第一刀,如果换成捅,这头红眼羚羊就已经死了。” 想明白这一点,项阳恍然大悟:“明白了,再来一头,一击必杀!” “想得美。”高淳:“用两千KG的力量,三十米每秒的速度,冲进去,把这一群红眼羚羊都杀了。” “如果超过力量限度,或者速度超标,就算失败。” “记住了,被攻击到的话,你会受重伤甚至死亡的。” 项阳擦拭了一下刀:“好。” 说着就准备去。 高淳拉住项阳:“杀了凶兽不取材料?” 项阳愣了一下:“取哪些部位?” 高淳指了指:“红眼羚羊的主要材料有三部分,一部分是最不值钱的血rou,只有个大饭店餐饮连锁组织的队伍才会血rou一起运走。” “第二部分是毛皮,一张红眼羚羊的完整皮毛大概价值两万多块,不过我们训练时间很长,而且又不是初等武者,对着没兴趣。” “第三就是它的双角,而双角的顶端是精华,红眼羚羊的双角尖可以和镍钢合成红文钢,双角精华大概价值十万左右,又不怎么占地方,你把双角的尖取下来吧。” 项阳砍下了双角尖,然后才走向了羚羊群方向。 王虎举起狙击枪:“高教授,项阳这么个新人,你让他对付兽群?” “这可不是一加一加一,这可是兽群啊。” 高淳小声:“他的身体强度,配合C级防护服,就算中等兽兵红眼羚羊首领撞他一下,都不会受重伤。” 王虎:“天赋这么好么?” “人比人气死人,我们两兄弟三十岁才成为武者,现在三十五了,身体还不如他呢。” 王南:“废话,请高教授这个级别的高手压阵,那得多大成本啊,培养一个普通武者用得着么?” 库特斯:“项阳可是荒殿精英。” 在库特斯心目中,项阳应该是荒殿选中的武者,他完全没想到他眼中那种高高在上的精英,只不过是外门弟子。 还有外门精英,内门精英,B级精英,好几个层次,才是项阳这个荒殿A级精英。 高淳乐了:“你们可别告诉他被撞了没什么危险,都说被碰一下就痛得要死,被顶中要害可能会致残甚至直接死亡。” 赵强笑了起来:“哈哈哈,好,就这么说。” 王虎王南:“明白。” 项阳走到了红眼羚羊群前方一百米,红眼羚羊首领转过头来,眼瞳赤红,看着项阳:“嗷!” 项阳愣了一下,这是尼玛食草动物的叫声? 你丫当你是大型猛兽呢…… 不过也对,这头红眼羚羊首领,直面大时代之前的十个狮群都是稳赢。 在首领的指挥下,其他羚羊并没有直接冲锋,而是小跑了起来。 包围? 项阳全神戒备。 一头红眼羚羊从背后发起冲锋。 项阳敏锐的发觉了这一点,一个漂亮的落叶转身,一刀捅了过去,中途不断修正刀尖落点。 然而,捅出去的同时,项阳还要注意其他红眼羚羊的动向,不敢全力以赴。 这一刀,稍微歪了一点,虽然捅到了红眼羚羊的脖颈,但是没有切断大动脉,也没有捅到脊椎间隙。 而是捅在了脊椎骨上。 这头红眼羚羊被两千KG的力量撞飞了出去,倒在地上,脖颈上白色的皮毛被鲜血染红。 缓慢的爬了起来,甩了甩头。 红眼羚羊首领高昂头颅,下达命令,所有红眼羚羊一同冲了过来。 加上首领,一共一头中等兽兵,八头初等兽兵。 要用三十米每秒的速度躲避它们,是有一些勉强。 项阳不断躲避,都没有机会出刀。 连续躲避了六次之后,才找到一个机会,抬手,一刀捅进了一头羚羊的颈部。 不过,红眼羚羊首领在这一瞬间冲到了项阳身前,项阳拔刀,飞快转身,差点被红眼羚羊的角挂到。 “好险!”差点被挂一下! 项阳脑海急速计算:“不对,面对这么大一群凶兽,想要次次一击必杀,就像一个刺客躲在交战的大军之中出手,想要靠偷袭杀光对方一样扯淡。” “我应该先把威胁最大的红眼羚羊首领的战斗力解决掉,然后消减其中几头羚羊的战斗力,然后再一一击破。” 说干就干,这一次,项阳没有费尽力气去找方位直接捅死某一头羚羊。 而是哪一头凶兽冲到面前,就会被项阳砍一刀。 “头太硬,一刀基本没有威胁。” “角根部这么脆弱吗?” “蹄筋外的皮肤似乎很好划破啊!” 项阳的战斗还在持续,库特斯傻眼了:“这……进步这么快?换成普通武者小队,项阳都可以当主攻手了。” 王虎叹气收起狙击枪:“天才就是不一样。” —————— 求推荐票!!!!跪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