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一边风雨一边晴
可惜刘备和荀攸都已经退出了陈琛的房间,自然也没有听到陈琛那欠揍的话。 陈琛在上没待多久,就下换衣服去了。 你以为他是要去处理政务? 去解决一下西河郡收复之后后续的问题? 不,他只是想要去找点吃的补一补空了这么久的肚子。 这十万匈奴就这么轻松地被解决了之后,太原三军就由关羽带着去河地区帮助赵云收复最后这片土地,而张飞则是带着太行军,带领着刚刚赶到的太行山盂县里的鲜卑劳工们,开始了火朝天的西河郡整修。 不得不说。 刘备必须承认自己对西河郡垂涎已久。 要知道施工队才刚刚赶到,他就已经拿出了图纸了。 这个图纸是之前他东跑西跑整合了智囊团们的思想弄成的。 主要遵循的是陈琛提出的中轴对称思想。 那样看起来高端霸气一点。 对于西河郡,刘备可是有不少的想法。 因为西河郡一被拿下,太原郡的北面就再也没有被直接攻破的风险了。 之前的蜂巢式防御体系也可以顺利移植过来。 而且晋阳相对来说就会处于一个比较安全的位置。 那之后的兵力分布。 西河郡将会成为刘备集团的一个兵力重镇。 因为西河郡是一个看起来不像是边郡的边郡。 它的北面是云中郡、五原郡、朔方郡,西面是南匈奴单于庭所在的美稷县,还有上郡和北地郡。 而西河郡的河流众多,地势开阔,如果能够将西河郡治理好,那这里将会成为北方边郡的核心点之一。 将雁门、云中、西河的军事防护做好,再加上东面的太行军控制住的太行山。 可以说,刘备在晋阳,只需要提防南面侵袭,就可以高枕无忧。 当然,现在南面的人应该没有什么人会把眼光放到并州来,去关注这个偏僻穷苦的地方。 刘备现在也就靠大事件去吸引一下天下有志之士的眼球了。 比如说当时的黄巾之功直领太原。 再后来沉寂了一年,来了数万对二十万的雁门之战,覆灭入侵的鲜卑人。 现在又做了大事,把反叛的南匈奴一锅端了。 不得不说,刘备虽然出镜的机会少,但是每次出镜都是震惊世人的大新闻。 如今他也成了晋阳侯,并州刺史,北中郎将。 他在北地的声望也渐上升,说句夸张的,可是有不少人期盼着他成为第二个段太尉。 给大汉带来强盛的国力和军力。 这个北地说的可不只是北地郡,而是整个北部的州郡。 毕竟大家在没有一个强势的将领的带领下,都是在受着异族人欺负的。 如今刘备接连打了大胜仗,可以预见他的名声能够有多好。 而且,因为刘备只从大汉只取了一个太原郡,随后的地盘。 雁门,是鲜卑入侵保下来的。 云中,是剿灭异族人抢下来的。 西河,改变了三不管况。 这些地盘都是实打实的创收。 如今的大汉,倒是有不少人正在启程。 想要来助刘备一臂之力。 而且在陈琛多年前已经安排出去的天下行商的口口相传中,刘备麾下也有不少人气高的人才。 关羽、张飞、毛阶等等。 虽然没有直接吹捧,但是这种时不时的有些传奇色彩的人才传记一样的传颂,让世人也明白了刘备这边的况。 知人善任,用人不疑。 这种领导才是大多数员工想要拥有的。 所以,相较于一年前,这次匈奴大胜的消息要是传回了朝中,估计刘备的名声又会响亮很多。 毕竟。 并州收复者。 这个成就能够达成,也算是很厉害的了。 并州都已经失去了多少年了,连朝廷都觉得头疼,甚至都不想去管,直接把珍贵的河地带丢给别人,任由异族人发展。 这也是后来五胡乱华的因之一。 但是。 实际上真正来投奔刘备的人并不多。 这大汉天下的人才啊。 一个一个的,都鬼精得很。 口号喊得一个比一个响,真正需要他们来帮忙的,没见到几个。 不过好在有几个年少时幽州的好友有给刘备来信,说是整理一下家当就来投奔,也算是不错了。 四郡合一,刘备的领土这下可大了许多,直接扩展了一倍。 如果用天气来形容,那这边无疑是大晴天。 但是一边风雨一边晴。 在西河郡以西,前去匈奴王帐干坏事的赵云就没有那么顺利了。 甚至他的心也不是很美丽。 这倒不是任务没有完成什么的。 匈奴王帐根本就没有多少兵力在守护着,赵云的白马军倒是轻轻松松地突破了匈奴人的防线,在美稷县城窜来窜去。 虽然美稷县城是叫县城,但是其实根本没有城墙。 白马军跑起来可就更欢快了。 而且赵云也轻松地俘虏了匈奴新单于和一众贵族。 但是事的进展并没有那么顺利。 因为他遇到了一个预料之外的人。 他不认识他,但是赵云能够从眼前这人的上感受到威胁。 那是真正的威胁。 哪怕自己全力施展自己的武艺,都有可能被击败的威胁。 这是赵云出山以来第一次遇到的,强烈的危机感。 之前只有在山上的时候,被师傅锁定攻击的时候,才有这种感觉。 其实遇到了也就遇到了。 但是很不巧的是,有利益纠纷了。 赵云想要把匈奴众贵族和新单于带走,但是这个带着一只强健骑兵的男子,拦住了他的去路。 “我说。” 赵云眼前这个材高大,骑着一匹黑色大马的男子,冷冷地开口说道。 “把他们给我留下。” “或者,当场杀了他们,人头你带走。” 从目的上看来。 这个男人想要做的事,应该是跟赵云一样的。 但是赵云收到的命令,是在保证自安全的况下,将这些人作为俘虏带回去。 只有在对方反抗并且拒绝投降的时候再干掉。 因为这是大汉的规矩。 让异族人作为奴隶当劳工,让这些该死的匈奴贵族为他们的罪孽赎罪。 要比直接砍了他们的脑袋,要刺激得多。 更能够羞辱这些畜牲不如的东西。 其实赵云是可以选择直接干掉这些人,把脑袋拿走的。 但是一向温顺服从命令的他,这次没有选择顺从眼前这个男子的话。 骑在白马上,赵云缓缓地抬起了自己的长枪。 从他的上升腾而起的,是一种正统骑士的气势。 有一种骄傲,有一种执着,有一种正义,让人觉得有些美好。 或许。 前世。 就是这种气势和信念。 支撑着他,只回到长坂坡,七进七出,夺回阿斗的吧? 或许也是这种正统骑士的气势和信念,才让在山坡上观战的曹,一眼相中。 能够让他喊出,别下死手,活抓此人的原因吧? 此时的赵云,有着一种让人敬佩和折服的气势。 他钻了牛角尖。 但是,他为什么要听一个不认识的人的命令呢? 举枪,对着眼前这个冷着脸的男人。 赵云向他,发起了作为骑士的挑战。 “哦?” “有意思。” 这个坐在黑马上的男人突然笑了笑。 他寂寞很久了,眼前这个小子似乎有点意思,他觉得自己或许可以活动活动。 从他的上,相对应地也升腾而起了一种气势。 那是一种狂野的骑士气势。 更像是在草原上自由生长的野骑士。 骑士之战,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