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奇幻小说 - 青血zigong在线阅读 - 第二十六章 像末日,像审判

第二十六章 像末日,像审判

    什么?!

    ?!

    ?!

    任务进行中。任务进行中。任务进行中。电极带来的皮肤抽动,是在嘲讽我咯,发出扭曲刺耳的声音。

    什么进行中?!cao!我一拳敲在方向盘上,车在路上像蛇形绕桩一样爬行。后面喇叭声四起。

    靠边停车,我重新打开手机,未知号码短信提示。任务进行中。

    我没有救人吗?那人不是我送进急救室的吗?从救护车送进医务室?

    那个保洁大叔不是说了,送进医院就加分吗?那就是判定他也算救人了啊!怎么回事啊!

    不会是插件坏了吧!

    什么破玩意儿!我一打方向,全速朝海边方向驶去。

    2点20。

    虽然被蒙着头套过来,但是你以为我听不到这里是哪里吗?

    在一路颠簸的黑暗里我清楚地听到熟悉的声音。临海公墓树林的细语。

    顺着听觉的记忆,我应该是找到了地方。但是为什么,屁都没有?

    我已经完全无心去庭审,因为自己还有不到十小时就要死了!

    去哪里救人?怎么救人?救他妈的谁!!早知道就选杀人了,简单多了吧!

    3点。

    所谓的高级法院?

    胖子和沈默被铐着手铐脚铐,被两名像模像样的狱警带到被告席。一百坐在下面就感觉不对----只有被认定极度危险的犯罪嫌疑人和罪犯才会使用脚铐吧。这出场气氛就非常不乐观。

    而且,怎么从私人宅邸变成正正规规的高级法院了呢?怎么玩的?

    原告席上,坐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他穿着简单但很清爽,一件白色条纹Polo衬丝毫没有污迹,手腕上还带着一块古董表。看得出有一把年纪了,但人却神采奕奕,瞳孔里闪烁着光芒。

    胖子和沈默站在被告席上,与法官正面相对,那高于地面的位置显得威严而遥远,那么不近人情。

    一百打了三四个电话给我,我统统没接到。迟到并不是我耳朵的风格,但是此刻我实在没心思管手机。

    一百没等到顾北,却等到了龚豹。

    哎,你不是说不来吗?一百轻声说。

    来看看。龚豹话不多。他凑向一百的耳朵用更低的分贝问:现在旁听庭审不用搜身的啊?

    不知道啊。整件事都不知道什么情况。

    哦。好。

    龚豹把他的双肩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把手心朝裤子上擦一擦。深吸一口气。他与戴律师目光交汇时,微微一笑。

    书记员开始说话: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法院将屏蔽一切通讯工具信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现在查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原告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是否到庭?

    老人很精神又却有些悲伤地说:到庭。

    胖子,沈默:到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团人员入庭。

    合议团成员共有6人,这6人对最终裁决结果起着决定性作用。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张书冉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何心旅,沈默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法官敲法锤)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张书冉,浙江绍兴籍贯,汉族,1964年2月2日生,原i-tech公司技术顾问,现退休,居住于海城市申鑫B西江路10号,并在美国、加拿大、日本、泰国均有多处房产。

    靠!张书冉?i-tech公司?一百知道这家公司,这家公司专门服务于军事科技的开发研究,一百所在的甲骨文公司和它有一些业务往来。而张书冉,可是业内人士人尽皆知的科学家。可以说这家公司集中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最强的科技精英。而这个精英中的精英现在正坐在他面前。

    年轻时身为一位小有名气的黑客,i-tech是一百曾经看得上的企业。而张书冉,算是一百点头承认的牛人。远程遥控提款机的创意,正是根据张书冉的无线传输理论延伸而出的。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代理律师是一名年轻人:张安琪,A省B市旗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感觉不过二十出头,稚气未脱的样子。

    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何心旅,汉族,1988年7月8日生,自由职业者,轰炸机乐队鼓手

    沈默,壮族,1989年11月2日生,U13音响器材销售,轰炸机乐队吉他手

    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戴律师富有磁性的嗓音说:戴佩安,A省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代理起诉、出庭、质证、辩论、和解。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那个老人镇定地说道: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没有异议

    审判长:现在宣布开庭。法槌声震耳欲聋,敲得人心惊rou跳。

    原告代理律师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何心旅,沈默死刑立即执行;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何心旅,沈默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用1万元

    事实理由:

    本案原告张书冉之孙女张悦然之父母于本年9月2日因故被判无期徒刑,其父母名下不动产一并没收,因此原告张书冉想将孙女接回自己家,但自9月3日起便联系不上,次日便报了警,直到9月7日接到报警电话,在北海市奉贤区海边的渔船上发现血迹和年轻女性的衣物。经比对,该血迹与张悦然DNA相符。系于9月6日发现其孙女最后一次出现在被告录音棚后失踪,各种证据显示原告之孙女在录音棚被害。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现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权益。

    陈述完毕!

    这个叫张安琪的年轻律师,陈述条理清晰,思维缜密,时间节点分析精准。但在胖子和沈默看来,句句都置人于死地。

    戴律师坐直身板道,我代表我的当事人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第一:原告之孙女的失踪是从9月2日开始的,因此失踪本身与被告无关,我方对原告之孙女的失踪原因持保留意见,并且根据我方所获证据,我方对原告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存有异议;

    第二:我方不同意原告所说的各种证据都能体现其女儿被害与我方有直接关系,因此我方要求原告方提出充分的证据;

    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害人关系存疑,且并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与被害人失踪有直接关系,因此被告请求法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并判令原告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答辩完毕。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质证,在质证过程中,双方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无证据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发表。首先由本案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

    4点。

    滴滴。

    芯片提示,任务进行中。

    我像一个孤魂野鬼一样徘徊在城市的角落。想逃离,肌肤有一种灼痛感,头痛欲裂,疼痛放肆地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撕裂理性,驱使我和我的车一直开到青镇的边缘。

    我听见JEEP发出惨烈的叫声。

    那一带荒郊野岭,杂草丛生,遮天蔽日的建筑工地充斥着钢筋水泥的冷酷无情,倒的确是适合死去的地方。

    我把车扔在路边,往一处建筑工地走去。

    是必须我亲自救下这个人才能生效吗?那疾病这条路完全走错了啊。我努力使自己保持平静,凭我包里的这些急救箱,救点出鼻血拉肚子还行。如果是非正常死亡,谋杀?自杀?事故?

    但这怎么找?

    问题的关键归结于,怎么发现被救的对象?

    难道上网发个帖子说“谁要自杀我来救你”吗?

    风带来一阵轰鸣。我站在一处工地前,起重机,自动运输带,工人的吆喝声,水泥车作业的声音构成一支摇滚乐。

    “不记起,不忘记,三千仙将下天顶……因灵青木响铃音,夕北不知金翅情。”

    转因果,契六遁,归元魂……

    在巨大的荒洪浪声里,我看见了异象。

    巨人踏过河流,云彩在腰间缠绕,地上留下片片洼地,形成湖泊群,名为星泪;巨人再向前行,脚底逐渐干燥,邃渐成沼泽、盆底、平原旷野…向南抵达一处。

    天降瀑布而不能过,巨人奋力一跃,脚跟后泥土拱起,筑成无相山;无相山高耸入云,云呈六彩,赤橙黄绿蓝紫;巨人入水,见水分三品:香水,淡水,咸水。这水从天上来,天宫因灾难变质,碧玉吸收浊气最重,成为咸水,饮之晕眩呕吐,触久皮肤溃烂;琼浆落入凡间,清浊平衡,无相无色,成为淡水,无嗅无味,可饮可触;而未受污染者露华,清气四溢,奇罕之香,成为香水,触之愈伤抚仇,饮之神清气爽,开掘智慧。

    耳畔响起延绵不绝的歌声。唱歌的语言我很不熟悉,发音规则,显然不是来自地球。但奇怪得很,心中却能明白大意,最可怕的是,我的眼睛再次看到这些五彩斑斓的世界!!

    异世界里,一个巨人抬起了手臂……

    自动运输带平稳地铺在乐曲最下面打底,水泥车搅拌水泥的声音像一条和谐的曲线,我忽然想起长脚的贝斯,不张扬,让人安心。起重机和吆喝声完成着各自的SOLO,走着不同的调式,却又应者相同的节拍,互相穿插在风里。

    这片工地空旷地让人发毛,连杂草都不长的荒地一望无际,像极了电影无人区里的场景。放眼望去前方好像就是世界尽头。那些在建的建筑物,既不是住宅楼,也不是办公楼,更不是商场。巨大无比的柱状物直径不下百米,一根一根耸立在荒地上,直插云霄,那种体量级别我从未见过,更可怕的是在柱体围绕的中心,一个半球形堡垒赫然跃入眼帘。若说是外星人大本营我也不觉得过分。

    脚步不自觉地被吸引过去。

    法院。

    张律师:我方共向法庭提交两组证据

    第一组证据,系警方调查取证时的取证照片及我方搜集到的监控摄像照片,旨在证明被告与被害人被害有直接关系。

    证据1:那是之前取证的照片。血书赫然在目,被撕扯的头发,现在都已经配上了DNA鉴定,确认是那女孩的。落在排练室的白色裙子也都配上了指纹鉴定,鉴定结果是除了女孩自己的指纹,也有胖子和沈默的指纹。

    是做游戏时碰到的吗?真是太要事情了。

    证据2:那是之前没有见到的影像。手机黑匣子。记录显示从9月6日起女孩的手机就再也没有被激活过,百度淘宝微信,什么都没用过。

    证据3:现场血迹化验含有大量酒精。

    张律师补充说,在被告所租的录音棚内发现藏有大量烈酒,两名被告芝麻信用分一个三百,一个两百八十。我们可以清晰地看见其酒驾、斗殴、聚众赌博、其中还有沈默一次嫖娼的记录。

    陪审团中有小声sao动。

    “反对!反对原告将与本案无关的信息作为证据!”

    “与本案有关!”这位年轻律师绝不是省油的灯。

    “反对原告诱导审判长及陪审团的判断!”自然,长脚一贯的风格是靠谱。戴律师绝不会在开始时就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

    “反对有效,请原告方注意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

    张律师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他的目的早已达到。

    审判长:被告是否对第一组证据有质证意见?

    被告对第一组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无意见。但我方认为证据1与证据2并无效力证明我方谋杀罪成立。而证据3与本案无直接关联性。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的质证意见有无异议?

    张律师:有。

    针对被告对于证据3与案件的关联性我方稍后会提供进一步的证实。关于证据1和证据2的异议,我想在这里明确说明以下几点:

    所谓一组证据,是说这3个证据是一个整体,共同证明被告方谋杀罪名的成立,证据1明确显示被告是被害人生前最后一个接触的人群,并且在被告处所遇害;证据则2是确定被告于案发日当天死亡;证据3体现的则是被告犯罪意图的数据化,这在之后我方会详细说明。因此被告的反驳不能成立。

    审判长:请你现在就说明吧。

    张律师不紧不慢地说:验血报告单,旨在证明被告的杀人故意性。

    这是一份女孩的血液化验单。上面显示了女孩的血液中存在大量酒精成分。

    龚豹看了一眼身边的双肩包。

    “很显然,被告在偶遇被害人后便将被害人带到独立的录音棚,诱骗涉世未深的被害人大量饮酒并希望与之发生性关系,在被拒后恼羞成怒杀害被害人。多人团伙,教唆吸毒,强jian,谋杀,其性质之恶劣,危害之巨大,希望审判长及陪审团严惩这样穷凶极恶的罪行,让社会保持稳定安宁!”

    那律师的义愤填膺好像已经为胖子和沈默下了判决。

    “反对!反对原告方律师影响庭审判断!”

    戴律师的神情有些焦急,他没有想到对手那么强,也没有想到大胖他们玩的那么野,的确是过分了。

    审判长:被告是否对第二组证据有质证意见?

    戴律师身体微微前倾道,我方对血液化验的权威性和合理性存有质疑,希望法院能给予重新化验的机会。其次,即使血液化验结果成立,也并不能直接证明我方谋杀罪名成立。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的质证意见有无异议?

    张律师:有。

    血液化验是由警方于案发24小时内进行的,血液彻底凝固后无法进行化验,由警方提供的化验结果自然是最具权威性的。请求审判长庭后提供警方化验手续。

    “可以。”

    另外,在被害人尸体未被发现之前,无法判断被害人是否被jian杀这一事实。但被告方满足杀人动机及犯罪事实两个方面,足以构成谋杀罪名成立的条件。

    审判长:原告证据是否提交完毕?

    原告:提交完毕。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按照证据清单载明的序号出示证据,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以及证据所要证明的对象,由原告进行质证。